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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柳河县委第七轮巡察公布巡察整改情况
作者: 来源:柳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20 14:30:09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9年1124日至2020年430日,委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教育局党组、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县公安局党委县应急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713日至714日,2个巡察组分别向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柳河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1126日至2020年430日,县委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14日,委第巡察组向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议党会议不专题问题

局党组对专题议党会议要求把握不严格,没有按照要求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而是与其他事项合并进行。2017年7月11日的“专题议党”会议上先研究的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程建设等事宜,最后才研究党性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制度,逐步提升专题议党、定期议党工作水平

(二)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不到位问题

局党组对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环节把关不严,多以谈成绩代替批评和意见局机关支部20187月组织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26份征求意见表中,22份写的是表扬和成绩;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朝鲜族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四个党支部征求意见环节也存在相互表扬为主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9月1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建办公室主任及2020年发展对象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通过培训,全系统党务工作者学习和掌握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熟悉了基层党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也增强了做好新时代党支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教育局党组于8月10日组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机构设在局党办,由局党办牵头,同时抽调机关党员干部10人成立组织生活会指导小组,组织生活会前将召开指导小组专题培训会议,对小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标准。要求指导小组分组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召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三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细化要求。组织生活会前,局党组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将相关会前材料交到党办逐一审核,对征求意见敷衍了事、批评不到位的不准开会,限期整改;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指导小组成员列席会议,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后,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将组织生活会会议相关材料交到党办逐一审核,对材料不规范、程序不严格的、效果不好的限期重开。2020年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三)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严格问题

局党组在召开党组会议时没有严格执行党外人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要求。2019年教育局非党班子成员先后三次出席党组会议并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执行党外人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要求,严格遵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对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严格问题。局党组对党员理论学习监督不到位,只注重学习次数,不注重学习效果。党员为了学习而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入心入脑,记不住所学的内容,有的甚至连党的基本知识都不知道。本次巡察谈话中发现八中政教主任孙某不知道“四个意识”的主要内容、十中党支部党员卢某不知道“三会一课”指的是什么、圣水中学党支部书记孟某不掌握何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九中党支部第三党小组组长孙某,不清楚近期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局党组定期下发工作提示,及时下发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要求,推进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监督检查,8月24日开始,对巡察反馈中提到的人员进行组织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定于2020年9月不定期深入基层督查检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应知应会

(二)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1.局党组制定的意识形态制度不具体问题。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内容过于简单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19年12月31日对存在问题的制度进行重新制定,内容具体化,有针对性。将整改后的制度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全系统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做好贯彻落实,以新制度指导基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局机关党支部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于6月22日召开支委会,对教育局机关党支部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2.《分析研判制度》《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18年局党组制定的《分析研判制度》《报告制度》没有体现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没有具体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处理方法。

整改情况局党组2019年12月31日对《柳河县教育局党组分析研判制度》《柳河县教育局党组报告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对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处理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同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全系统和各单位。教育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7月17日召开支委会,对上述制度进行再学习、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3.对基层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开展“回头看”问题2018年局党组检查发现五人班、红石两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缺少专题汇报”“支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问题,但后续没有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20年6月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30日前将上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支委会记录复印件和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题汇报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交到局党办,教育系统43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按时上交。局党办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个别单位存在校稿不严问题逐一进行指导纠正,责令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现已及时整改完毕。局党组将继续坚持跟踪检查指导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三)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延伸不够问题

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未实现预期效果。巡察谈话中,胜利小学和实验小学的部分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的不够透彻,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分工”“七项制度”“工作任务”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8月28日,在教育局西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柳河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系统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建主任及教育局党办所有科员共计80余人参会。此次会议培训,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有效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对党员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局党组对基层党员疏于管理问题。柳河九中2017年新招录的党员教师费某,至今党组织关系仍在村里,一直按照农民党员标准缴纳党费;时任支部副书记梁某明知新招录人员为共产党员,未将其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纳入监管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已制定《柳河县教育系统新聘任教师政治面貌审核制度》,局党办在新聘任教师入职前进行审核,对教师政治面貌、简历等进行核对,对新聘任教师的党员身份第一时间办理转接手续。二是严格规范党员管理,加强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对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进行组织关系大排查,对组织关系未在工作单位的党员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补交党费。局党组将对费某进行组织谈话,责令其补交党费,全系统通报批评;对梁某已进行组织调整,还要通过组织谈话加强教育。

(二)发展党员工作进展不均衡问题

局党组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指标分配不合理,有的基层党支部多年未发展党员,局党组没有及时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安口镇五人班中学、柳河县东宝中学、凉水河子镇中学、亨通镇学校、三源浦镇兰山学校五个党支部2017年至今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积极分子队伍培养工作,认真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将积极分子培养纳入各支部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并落实“双培养”机制,建立起一支结构优数量足的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党组织。二是合理分配发展党员指标。认真做好全系统积极分子名册统计工作,每年统计2次,对未及时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支部要下达工作提醒函,限期整改。年末上报下一年发展计划时要根据积极分子名册进行统筹分配确保发展均衡。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文风不实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部分党员撰写材料存在上网摘抄或相互抄袭的现象实验小学党支部党员陈某与冯某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内容完全一致,均出现“淮阴区”字样的错误;建设小学支部委员赵某2017“学习黄大年”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出现“将思想统一到山西省部署上来”字样、党员孙某发言材料中出现“农委中心工作”等字样;2017年十中党支部夏某、赵某等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相互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0年9月1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建办公室主任及2020年发展对象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会上李长有老师指导基层党务工作者如何认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等相关材料。二是会后同一安排时间对反馈问题中提到的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组织谈话,通过谈话使广大党员加强理论学习,明确党员责任,进一步提升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局党组严格规范党员撰写材料内容,上交前要详细下发撰写要求。各支部严重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合格的返工重写,确保材料无抄袭、走过场现象。

(二)工作方法简单,上下一般粗

局党组机械将上级工作要求安排给基层支部。本次巡察要求教育局党组准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纪检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局党组要求所有基层支部准备党建工作汇报和纪检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强理论学习,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分析研判能力,进一步丰富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政策精神,严控文件、会议次数,结合基层实际工作安排落实,不流于形式,不把非必要工作推到基层;减少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四不一乱”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党组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够严格。2016年以来,九中、十中、实验小学多名教师参与违规办班补课,有5名教师因参与违规办班补课受到党政纪处分,但在本次巡察期间,九中在职教师付某不收敛、顶风上,仍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被群众举报,教育局已给予其记过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的九中在职教师付某和十中教师王某已经被教育局查处,局党组给予付谋和王某记过处分,并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教育局与37所学校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方案;制定具体的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各校在秋季开学期间召开了“三乱”治理专题会议,组织教师学习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文件,强化了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从思想源头上遏制“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开展承诺践诺。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开展抵制有偿补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主题的讨论,并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师面对学生宣誓活动,签订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五是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统一下发《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通告》,各校已在显著位置悬挂,暑假前在电视台播出滚动字幕,向家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形成学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杜绝“三乱”行为,确保治理行动不走过场六是强化执纪问责。对从事违规办班、有偿补课的九中在职教师付某和十中教师王某予以调离岗位付谋和王某已由原单位调整到柳河二中,并给予政纪处分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对出现“三乱”现象的九中和十中在考入一中指标生名额分配上每所学校分别减少2个名额

六、关于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整改情况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教育系统2016至2018年的项目完工后未进行账务决算,共有28所新建校园主体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2016至2018年各个学校的项目完工后未进行账务决算,共有28所新建校园主体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将各项完工工程记入固定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按流程办理固定资产入账事宜。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现已委托吉林省信阳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以来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财务评估,教育局计财科、基建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已按评估单位要求,及时提供了工程账目、票据及项目相关手续,评估单位查阅、审核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213380;邮政信箱:柳河县振兴大街2565号;邮编:135300;电子邮箱:lhjyj7213380@.com

 

 

共柳河县教育局党组

                           2020914

 

中共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1126日至2020年430日,县委一巡察组对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审批事项应进未进问题。局党组推动相关部门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存在需要回局签批、明进暗不进、驻厅窗口负责人大厅局里两头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事项梳理,排查应进驻事项为切实解决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到位问题,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通过事项的梳理全面排查进厅审批事项工作。经梳理,目前完成866项事项的认领复用工作,待梳理完成后,我局将通过与事涉部门召开对接会议等方式,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制定常办事项告知单,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制定统一的申请材料形式和内容审查要点,对办事事项进行全要素情形化梳理,达到最小颗粒度,对17个部门的170项常办或常咨询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完善、装订,确保政务大厅窗口审批服务不断优化。

(二)审批流程不顺畅。“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发展不够,审批过程中还需要“多次跑”,造成浪费办理人时间及物力财力。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行政制度改革。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为重点,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等相关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变相审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组织43个部门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对条线复用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二是推进“一门、一网、一次、一窗”。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情跑一次”等服务模式,立足“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将涉及的20个部门659项审批事项重新整合等综合窗口,积极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行一站式服务。三是推进企业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梳理企业投资项目环节为抓手,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整改工作。遵循问题导向,组织发改、自然资源重点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环节进行梳理整合理顺相关工作关节,制定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流程图》每周调度全县15个“三早”项目及17个重点项目,确保为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三)协调推进服务功能不强。局党组对各窗口派驻人员身份、能力、业务水平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进驻人员素质不强的问题,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推进进驻部门加强进驻力度,派驻有能力、有担当的业务骨干负责窗口工作。

二是强化大厅服务功能。“放管服”改革理念融入“帮办代办”服务全过程,政务大厅内设置企业项目投资接待处及咨询帮办中心。建立一支由发改、住建等窗口负责人及综窗人员组成的咨询帮办团队,解答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健全无偿代办机制。三是开展窗口业务及礼仪培训。针对群众常态化问题、个性化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每周开展窗口轮岗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礼仪服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与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意识形态制度的制定缺乏可操作性。局党组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内容不规范、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7月24日,局党组书记邵帅同志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针对2020年4月份以红头文件印发的意识形态相关7项制度进行学习,明确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为邵帅同志、直接责任人为庄瑞春同志第一责任人牵头,总领阵地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分管阵地管理具体工作,主抓建章立制,重大舆情节点应急处置等事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局党组狠抓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充分利用党组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把学理论、学业务、学党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8月12日,局党组书记邵帅同志组织召开局党组和党员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时开展了党组书记讲党课专题活动;在巡察整改期间,政数局党组以申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指导办公室建立党员之家、职工书屋,并利用大屏幕滚动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制度落地落实。

(二)未能够将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融入党建工作中。局党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7月24日,局党组书记邵帅同志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党组书记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当中2019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检视剖析材料中,改进措施方面已经提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做好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部署全局工作,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019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当中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局党组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学习。2020年7月14日,局党组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乡局级单位选拔任用中层(股级)干部工作程序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学习,认真掌握选拔方式及程序,为今后干部选任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二是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在2019年7月1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中层干部任免事宜,并制定《柳河县政数局关于选拔调整部分中层干部的工作方案》2020年1月9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针对组织部巡察中层任免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整改,重新向县委组织部递交《柳河县政数局关于拟调整中层干部的请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此次报审的干部事项由政数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任并进行公示。同时局党组要求,局机关党支部在委员选任上也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近期,政数局党支部组织委员张艳华同志、宣传委员黄伟同志都严格按照《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执行,首先由支委开会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确保选任程序执行到位。三是严把选任程序归档工作。在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开展过程中,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重新报送中层任免请示,其余编办已经审核通过的材料保持不变,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实施,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和程序,安排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二)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为局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对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负责,也对党建工作负责。二是加强党建队伍力量。2020年4月29日,经党组成员开会研究,严格按照程序,推荐张艳华同志担任党办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工作;5月25日,支部委员会开会研究,原支部组织委员夏洪华同志已将组织关系转出,改选张艳华同志为支部组织委员,上报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已批准同意,切实为我局党建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文风不实现象仍然存在。局党组在改进文风方面把关不严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业务知识学习。8月19日,政数局党组书记带领政数局18名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会上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强化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文风会风现象二是严肃处理文风不实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政数局文风会风管理制度》,为全面改进文风方面问题,安排党办工作人员对材料抄袭现象进行深入调查。首先,通过对政数局四楼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马玉春同志、李佳林两位同志进行约谈,了解到他们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提交的“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发言提纲,李佳林同志学习借鉴马玉春同志的发言材料,撰写自己的发言提纲,但上交材料时,误把未修改的材料上交给了党办,党务办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该同志重新撰写发言提纲上交存档;其次,党办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积极分子张晓峰和沙红丹两位同志2020年第一季度的思想汇报材料,发现张晓峰同志提交的思想汇报,有部分内容是借鉴沙红丹同志的思想汇报材料,办并对张晓峰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且支部决定延长该同志积极分子培养时间,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大厅职员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监督专员。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县软环境办抽调2名业务骨干,分别负责监控抽查和定期明察,采取定期轮换的方式开展纪律作风等相关工作。二是监控抽查。利用五楼监控大屏幕,配备专人对政务大厅各窗口开展全天候抽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窗口单位和人员通过截取图片和视频的方式下发通报,责令窗口部门整改并且个人做检查,作为月底绩效考核依据。截止目前,针对20个窗口单位,开展监控抽查120余次。三是定期明察。软环境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每天2次针对各楼层窗口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对窗口作风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并现场由窗口部门负责人签订《日常检查记录表》,作为月底绩效考核依据。目前,开展巡查100余,开展窗口好差评370余次。四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政数局副局长王春龙同志分别于2020年4月3日,7月14日,8月26日,组织召开窗口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各部门窗口严格执行政务大厅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并加强学习,将工作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完善制度汇编中考核制度。五是强化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以督办、通报、告诫等方式,切实解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针对监控抽查、定期明察中发现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2次,涉及8个窗口部门,总计40;递交书面检查40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643006;邮政信箱:通化市柳河县中华大街勤政路299号邮编:153500;电子邮箱:zwzx8860@163.com

 

 

          中共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0914

 

中共柳河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柳河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柳河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一)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公安局党委执行《党委(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不严格。局党委2019年只召开1次定期议党会议,未达到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的要求;2019年发展党员4名,均未按照专题议党关于“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规定进行;基层党支部书记普遍对党务基本知识掌握不清、业务不熟。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8月7日局党委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加强对《党委(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等制度的学习,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格式,确保贯彻执行到位。会议决定,今后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各环节工作,具体由政工部门负责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议党会议,全面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真正建成领导核心。

二是2020年8月10日局党委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培训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素质。2020年8月25日至26日政工部门组织对14名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务知识考试考核,进一步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素质,压实责任。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未到分管领域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局党委未能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部分支部理论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效果不明显。通过谈话了解,绝大部分基层派出所所长、中队队长等中层干部对十九大精神涉及到的“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基本理论知识了解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8月26日至30日,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到所在党支部进行讲党课,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视察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讲话训词进行了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

二是2020年8月3日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层干部十九大精神理论学习的通知》,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两个维护”。学习活动结束后组织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知识点试题》答卷,全局102名中层干部全部考核完毕。

三是2020年8月25日至26日政工监督室对全局14个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对未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扎实问题。

局党委缺乏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深入研究和系统指导,对意识形态“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认识模糊,工作方法简单。国保、治安、网安等重点部门没有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举措。不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力量薄弱,缺乏宣传工作人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但大部分都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会其中的一项议程,和其他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在对巡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基层党组织的巡察谈话中发现,基层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的还不够透彻,对领导小组具体分工、七项制度主要内容、党委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时间不掌握、不了解。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7月14日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重新调整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和七项制度。国保大队党支部制定《国保大队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网安大队党支部制定了《网安情报联合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治安党支部制定了《治安大队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局党委要求各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要结合部门业务特点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利用网络平台了解民意,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是2020年8月7日局党委召开专题议党会议,研究制定了《柳河县公安局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党委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内容区分开来;

三是2020年8月10日局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进行了意识形态集中学习培训,局党委书记进行了授课,进一步加强了各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领域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工作主动性。

四是为解决宣传力量不足问题,经多方考核在户政部门抽调了一名业务精通,能力强、素质高的民警充实到政工部门负责宣传工作,进一步壮大宣传人才队伍。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一)选人用人工作相关环节不规范问题。

局党委未能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办事,干部提拔、选任不规范,一是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柳河县乡局级单位中层干部任前审核管理办法》等中层干部选任政策。二是执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2018年2月调整政法委批复中7人有公示期,公示中只有6人有试用期。

整改情况:

2020年8月7日局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共柳河县委组织部2018年12月印发的《干部选任和监督政策汇编》。会议要求,今后选任干部要严格按照动议、职位确认、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报告审核、讨论决定、任职、归档立卷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具体工作由政工部门负责落实。政工部门要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干部选任和监督政策汇编》内容,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及时报审,避免报审不及时情况出现。会后政工部门组织民警进行了系统学习,强化了报审意识、归档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了工作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 对基层党建工作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委未能有效履行对基层党支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整改情况:

一是14个党支部在反馈会议后立即进行了自查自改,督导组也先后多次对各支部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逐项督促整改落实,防止了整改表面化、形式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支部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活动。看守所党支部针对2016年、2017年将支委会开成了全体党员大会问题,召开了支部会议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委员职责分工和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刑警大队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了认真整改。指挥中心党支部专门召开整改会议,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采用支部会议双人审核制度对支部会议记录进行双人审核,坚决杜绝会议记录时间错误、记录人员错误、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等问题。局党委明确规定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检查中仍然存在类似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一)文风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局党委对文风整治不够重视,把关不严,材料机械照搬照抄。2016年以来,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归档材料普遍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8月14日至16日全局14个支部先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在心理、情感上高度认同党组织生活,讲政治态度,讲政治认识,讲政治情感。刑警大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国保大队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针对文风不正、照搬照抄问题进行整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教育引导国保全体党员务必引以为戒。巡特警大队党支部要求对个人材料中出现雷同的相关内容进行整改,保证在今后学习中,认真撰写材料,杜绝出现雷同情况。局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组织生活会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认真撰写个人材料,认真开展党性教育学习,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坚决杜绝借鉴抄袭的现象。

二是2020年8月14日局党委召开各党支部书记会议,14个党支部书记签订了抓党建工作责任承诺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局党委要求各支部书记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压实压紧支部书记责任,严格把好材料的审查关口,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和部门民警、辅警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局党委在作风建设方面要求不严、标准不高。从随机抽取的400余册卷宗情况看,执法人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等问题,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处罚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法制大队重新制定下发了各部门责任清单,对全局执法卷宗进行了抽查检查,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从立案、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针对部分不完善的问题,及时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整改完善,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同时组织开展了对全局执法民警集中执法培训,针对新修订的执法程序进行了系统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每季度定期抽查制度,督促民警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执法的公平性、严谨性、权威性。

三是定期开展全局法制培训,明确告知各执法办案部门法律文书填写项目应注意事项。

四是强化行政处罚审核标准,加强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改变以往平台考评方式,采用纸质卷宗实地检查与网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全局执法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

(一)机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考勤、休假制度执行上流于形式,存在考勤记录作假、休假程序履行不规范现象。

整改情况:

2020年8月10日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民警(工勤、辅警)考勤、加班、休(请)假、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考勤制度,强化了部门领导考勤监督责任,规范了全局民警、辅警和工勤人员各项纪律规定。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局党委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没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纪律教育缺失。用典型案例及身边的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成效不明显;没有对干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未达到咬耳扯袖的目的。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8月5日局党委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制定了《柳河县公安局从严管党治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纪律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局纪委在局域网开办曝光台专栏,对问责典型案例及时通过曝光台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查结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开展警示教育,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民警都要公开作出检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从反面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③局党委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39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民警326人开展了谈心谈话。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促使管党治警责任由定期“检验”变为常态“加压”。

进度判定:已完成。

六、关于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

(一)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局党委未能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管控缺失,防控措施不完善,特别是财务岗位用人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降低财务岗位用人风险。

二是警务保障室、看守所、交警大队已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财务管理。

进度判定:未完成。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交警大队存在一部分超龄使用或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局机关2016年列支购买的机要室密码保险柜、定制保管柜、档案架等办公用品,2019年列支购买的联想电脑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

一是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大队财会部门立即开展大队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汇总造册工作,对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照规定依法申请报废处理,杜绝发生超龄使用报废的固定资产问题的发生。

二是警务保障室认真查找核对巡察组提出的未记固定资产问题:局机关2016年7月份第53号凭证列支机要室密码保险柜1个1000.00元、2016年9月份第59号凭证列支定制保管柜9套12240.00元、2016年10月份第40号凭证列支档案架制作费6360.00元,2019年4月份第108号凭证列支联想电脑1台5900.00元,合计25500.00元;在2020年7月16日将25500.00元未记固定资产补记在公安局账套2020年7月份第77号凭证中。

三是2020年8月20日前已经重新梳理以往年度账套。

进度判定: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216901;电子邮箱:2638650199@qq.com。

 

 

                       中共柳河县公安局党委

                         2020年10月14日

 

 中共柳河县应急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应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应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格。局党组对党的组织生活重视程度不够,党的组织生活走过场、流于形式。2018年9月,在干部作风大整顿中,查找出“疏于全县安全监管干部的培训学习和业务指导”这一突出问题,局党组制定了“加强安监人员培训,提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但到2018年末,也没有开展培训;原安监局于2017年5月成立党组,到12月末,一直以支部会议代替党组会议;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31日支部委员会均以领导班子会议或局务会议的形式召开。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要求,组织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共20余次,参与人数600余人;通过线上的方式开展网络课堂培训,参与400余人,并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30个,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2020年8月3日,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柳河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流程,有效推动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2020年8月17日,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了党支部工作机制,建立了支委成员责任清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有效发挥了党支部日常工作领导机构职能。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局党组粗线条抓理论学习,学习方式老套,仅限于读文件、记笔记。不按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难以保证学习效果。个别同志2018年理论学习笔记存在三种不同字体;第二巡察组进驻应急管理局查阅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而12月13日、20日两次理论学习记录已经完成,并装订成册;通过谈话了解,个别同志对十九大精神涉及到的“初心和使命”等基本理论知识了解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31日对干部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政治学习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的干部及时提醒、督促,有效提高干部在思想理论上的先进性和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2020年8月3日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在吉林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推动了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三)推动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局党组未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2017年只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达到全年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2017年至2019年,党组会未按照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而是和其他业务工作共同安排部署。通过谈话发现,局机关支部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模糊认识,对于本单位意识形态七项制度、责任分工了解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2020年7月1日,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选人用人工作不符合规定。局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没有严格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办事。一是执行公示期制度不严格。2017年3月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公示公告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至20日,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二是动议不规范。2017年2月22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干部调整人选名单,局长直接提出科室具体人选。2017年5月18日的支委会记录中,研究推荐了本不该由支委会确定的乡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2019年4月9日局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局长引领发言直接宣布科室人员拟任人选,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三是民主推荐不规范。2017年2月27日民主推荐票直接显示推荐人选及拟任职务,推荐票没有标明推荐时间。四是执行《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2017年和2019年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没有按照《守则》要求,缺少征求意见、逐人讨论、逐人表决环节。五是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柳河县乡局级党委中层干部任前审核管理办法》等中层干部选任政策,2017年研究任免事项,报人社局审批后,局党组没有召开会议研究任免事项,直接发文。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底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乡局级单位任用中层(股级)干部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机制。二是2020年8月初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结合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年初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材料进行自查,确保履行程序不走样。三是会议记录人员自觉增强政治素养,提高做好记录的本领。2020年7月以来,记录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点学习党组决策程序和会议流程,明确记录工作职责,一丝不苟做好记录,保证了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局党组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法制观念不强,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执法。2017-2019年7册卷宗内无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案卷呈批表中:审核人也是办案人;2017年1号卷宗笔录部分缺少当事人确认是否无误;没有履行法定的听证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复议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缺少送达回证。

整改情况:一是局里已经组织执法科室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进行了专项执法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了执法程序,今后局里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目前应急管理局已经设立法制科室在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全局案件审理工作;局里已经成立以局长为组长9个人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针对执法卷宗进行审查。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执行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不严格。局党组缺少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导致出差审批、考勤管理制度在执行落实时“打折扣”。单位内部已建立出差审批制度,但在出差审批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柳河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柳财字〔2015〕6号)中关于出差审批的相关规定,个别出差审批单存在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未签字审批的问题;执行机关考勤制度缺乏相应的监督,工作纪律不够严谨。个别请假条没有销假时间和科长签字、年假审批表没有销假时间和主要领导签字;个别工作人员长期请病假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局机关《支出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局出差下乡审批制度》。今年3月份组织人员认真审核以往形成的报销单据,对在《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下乡审批表》任一张上未签字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履行签字审批程序。制作标准的报销单据填写及签批样式,通过局公示栏张贴告知所有人员执行规范的审批程序。二是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2020年1月份起,由办公室监督执行、跟踪签批程序流程及请销假时间,确保假条备案事项完整。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假人员邱霞、胡文晶,按照病休审批程序逐一到人社局备案,截止2020年6月两位人员均严格履行病休手续,执行病休工资,已办结完毕。

六、关于巩固防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权力风险点把控不严,廉政风险制度执行不力党组未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不力,存在“三重一大”中大额资金支出(1万元以上)决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2016年列支车库租金超过1万元,该项大额资金支出未能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通过相关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局机关“三重一大”制度,2019年起对超万元资金使用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到位局党组未能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管控缺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关键岗位人员安排存在风险,出纳员由非正式编制人员担任;2016年以来,柳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取县内各部门、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抵押金,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返还,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查找办公室风险点,对于出纳岗位人员安排张惠惠同志接任,9月份完成交接并由刘文杰同志做好传帮带工作。二是对长期挂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抵押金31.5万元,逐步实施分期整改。2019年11月份,通过函询核实,目前已清理返还20.5万元。剩余账面往来款11万元,由于财政预算规定同级预算单位之间不允许转账,待与相关部门协商后予以解决。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局党组2016至2018年累计列支43000余元,用于购买LED显示屏、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会计软件等办公用品,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于2019年11月份办公室人员认真盘点固定资产,并对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账目全部登记造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216138;邮编:135300;电子邮箱:lajzhk@163.com。

 

                  

                 中共柳河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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