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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三工作组对中共柳河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三工作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思想统一、行动有力。截至2025年12月10日,制定的7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落实78项;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完善制度6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脱节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深入研讨。班子成员在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学习研讨时,紧密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深入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二是在加强跟踪调度方面,对照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指标,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台账,并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实现学习流程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研讨17次。二是开展司法大讲堂活动,并使其与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相结合,与专家讲座、讲党课相融合。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得不实的问题。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定期研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固定议题。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责报告框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独立版块,并要求逐一列明理论学习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度判定:已完成

(5)针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审核机制,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机关党建年度工作重点并抓好落实。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专班,并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进度判定:已完成

(6)针对阵地建设和管理不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三级审核员岗位职责与流程,实现审校闭环管理,机制覆盖所有产出内容,有效减少内容疏漏与合规风险,内容质量显著提升,后续将优化流程、强化培训,提升审校效率与精准度。

进度判定:已完成

(7)针对重大风险防范工作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实施涉邪教社区矫正对象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建立并实施“网格化”动态摸排工作机制。三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格局,持续优化宣传预案,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反邪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3.关于公共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8)针对统筹谋划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项计划制定有序推进,启动针对“三农”、食品安全、劳动纠纷等领域法律援助需求专项调研。二是建立定期研判机制,明确要求定期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每半年进行阶段性总结,年度进行全面总结。

进度判定:已完成

(9)针对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围绕监督流程、监督范围、质量评估标准等进行细化,旨在为监督工作提供清晰依据。二是全程跟踪管理逐步强化,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管制度,全面严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针对案件分派缺少制度约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案件指派制度,重点研究如何将承办人员数量、专业资质、特长领域、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受援人意愿等因素,科学、透明地融入案件指派环节。二是资源整合与均衡分配同步推进,通过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完善律师库动态管理、动员更多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参与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法律援助服务力量。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人民纠纷矛盾调解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11)针对组织机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调解组织建设。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调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调整并完善调解组织架构,推动其重新高效履职。二是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各调委会由专业性人才参与、主导纠纷调解,同时召开各类培训会议,以老带新共同进步。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针对对工作人员培养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使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组织举办人民调解员“强基赋能”实战培训班。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针对调解员服务意识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业化培育体系,常态化组织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围绕调解实战技巧、高效沟通策略等核心内容授课。二是实行满意度测评,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梳理,并限期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进度判定:已完成

(14)针对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先进工作个人奖励机制问题。二是根据人员工作情况,推荐骨干人民调解员参与省司法厅组织的专业培训。

进度判定:已完成

(15)针对对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关注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个人调解工作室开展全覆盖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摸清各工作室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精准排查并及时破解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步对调解业务开展针对性指导。

进度判定:已完成

5.关于“微心愿”活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在开展“微心愿”活动未开展前期调研,了解群众真实需求,多由免费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法律书籍、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及法律援助等业务性工作代替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包保社区网格,以入户走访、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了解特殊群体生活需求,并同步开展法治需求摸排,重点了解其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领域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法治帮扶。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1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 “年初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主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从 “政治建设推进情况、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 四个维度作专题汇报,重点阐述在理论学习、作风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进度判定:已完成

(18)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2025年度“一岗双责”清单,并通过专题党组会议,向班子成员传达清单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

进度判定:已完成

(19)针对警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管党治党重要议事日程,对关键岗位干部开展 “以案守纪” 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重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进度判定:已完成

7.关于工作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20)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律所和律师工作的动态考核,不定期走访律所,抽查卷宗,同时开展律所自查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二是结合实际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和补充。积极推动律师培训学习工作,组织参加通化市律师行业党员律师党性教育培训班,强化党性教育,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21)针对基层调研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全县15个基层司法所,与基层工作人员、群众面对面交流,切实掌握真实情况。并在调研工作开展前,全面梳理案件类型,提前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培训,提升调解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8.关于党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22)针对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成立律师联合党支部,并选举一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进度判定:已完成

(23)针对民主生活会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深入剖析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推进自我革命重要方式的核心价值。

进度判定:已完成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4)针对主要是财务核销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和自制原始票据,对审批不完整票据补充签字、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补充发票,杜绝白条列支情况发生。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

10.关于普法宣传覆盖不全形式单一的问题。

(25)针对普法宣传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完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明确责任分工,杜绝普法工作“走过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积极统筹协调各部门,指导其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人担任普法联络员,负责日常普法工作对接、信息沟通及任务落实。

进度判定:已完成

(26)针对普法宣传梳理总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普法工作专项档案,明确档案管理规范与内容标准。二是全面梳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核查活动场次、覆盖区域、参与人数等基础信息,总结“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案例解读式普法等有效做法。

进度判定:已完成

(27)针对普法宣传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调整内容发布策略,着力降低纯文字材料占比,重点提升图解、漫画等可视化内容权重。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普法工作人员开展新媒体运营学习,内容涵盖短视频拍摄剪辑、图像处理技巧、公众号运营规范等核心模块。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关于对司法服务部门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28)针对司法局未指导司法服务部门建立内控制度,对司法鉴定受理程序、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也缺少标准化操作规程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人事安排,扩充司法鉴定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与规范报告流程。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关于重点人群管理和排查不精准的问题。

(29)针对落实社区矫正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常态化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通过专用光盘,向县检察院报送调查评估意见等备案材料。同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材料中存在的遗漏或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双方通过即时电话沟通或季度联席会议方式进行核实补正,确保材料报送准确规范。

进度判定:已完成

(30)针对安置帮教人员排查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下沉各乡镇开展实地指导,现场纠正档案装订错误。二是建立监狱、看守所法律文书接收处置标准化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登记与流转,严格执行“24小时内登记造册、及时分级下发”制度,确保文书信息第一时间精准推送至相关司法所。三是组织专人对辖区内帮教对象信息进行排查,逐一核对身份信息、现实表现等关键内容,同步完善帮教档案。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服务中心大局方面

13.关于主动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31)针对司法局对推动产业发展服务没有研究和安排部署,措施不多,服务覆盖面不广,对企业服务主要集中在合同审查、劳动争议等基础领域,对股权、债务、知识产权等领域覆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有效统筹县域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法润吉商、共‘营’未来”专项活动,主要通过“把脉问诊”和“订单式”法律服务,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组建“柳河县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法治体检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进度判定:已完成

14.关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

(32)针对专业性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特邀县法院法官助理和资深律师担任培训班讲师。二是建立调解员培训考核制度,清退不合格人员,劝退不胜任工作者,通过村民推选、司法所推荐等方式补充调解人员,逐步提升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进度判定:已完成

(33)针对公证服务质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收费及财务、一次性告知、争议投诉解决等核心制度,优化办事程序。二是组织学习《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结合具体事例开展警示教育。

进度判定:已完成

(34)针对数字化司法服务推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在街道、社区张贴“吉法福”小程序员宣传图册,组织群众扫码登录。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法治体检活动,针对企业员工开展“企业专场培训”。二是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入县综治中心,安排从事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工作人员入驻,确保司法行政各项核心职能在县级综治中心全面、有效落实。

进度判定:已完成

(六)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5.关于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人岗匹配”“岗得其人”“人适其岗”的原则,实现人员编制分类管理,对中层干部以及部分一般干部进行调整。二是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保持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的常态化,认真了解其思想状况、工作进展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缺乏进取精神、工作责任心不足、不安于岗、得过且过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有效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用心服务好群众,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229128;邮政信箱: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站前路1251号;邮编:135300;电子邮箱:lhsf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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