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整肃师德师风,维护教师形象,推动建立良好教育生态,现将我县2021年查处的2起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第一中学化学教师钱杰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4月至5月,钱杰以每生每节课100元的收费价格,在租用的柳河镇檀府小区一临街门市房的二楼,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3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2021年6月11日,柳河县教育局给予钱杰行政记过处分并将其调离原工作单位。
二、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黄英玉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6月,黄英玉以每生每月400元的收费价格,在柳河镇振兴嘉园小区10号楼自行装修改造的车库,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1200元。其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2021年7月16日,柳河县教育局给予黄英玉行政记过处分并将其调离原工作单位。
上述典型案例中2名教师的行为与当前的教育“双减政策”背道而驰,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及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扰乱了正常教学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全县广大在职教师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加强自我修养,坚守行为底线;县教育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管理职责,强化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约束。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在严肃追究事涉教师责任的同时,对其所在单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