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通山镇闫家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6月,罗通山镇闫家村支部副书记张明借其女儿结婚之机,在闫家村庆龙屯家中设宴席32桌招待亲朋好友300余人,收受礼金19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7月罗通山镇纪委给予张明党内警告处分。
二、亨通镇政府职员张喜全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8月,亨通镇政府职员张喜全在柳河镇名门酒店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操办宴席26桌,收受礼金八千余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9月亨通镇纪委对其予以立案审查。
上述问题的产生,反映出个别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把纪律规矩当成耳旁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绷紧纪律之弦,守住行为底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易发,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查快处,确保全县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