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通化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福基、副会长兼秘书长薛玉亮借机旅游问题。2018年10月31日,时任通化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福基带队,与副会长兼秘书长薛玉亮等5人经批准拟先后赴广西、云南等地考察。期间,王福基、薛玉亮擅自决定改变行程,借机自费到桂林游玩。王福基、薛玉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集安市麻线乡林业站站长林晓华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3月24日(工作日),召开护林防火工作会及进行防火演练后,林晓华组织林业站站员、护林员等20余人聚餐并饮酒,相关费用在单位核销。林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辉南县庆阳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庞绪宾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9日至11日,庞绪宾多次驾驶吉EE3057号公务用车从单位往返其辉南镇住所处理私事。庞绪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柳河县亨通镇政府职员张喜全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8月15日,张喜全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8600元。张喜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回。
5.通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刚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5日,王刚任通化县水利管理总站站长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期间,私自驾驶吉EF9806公务用车到英额布水库和快大茂镇赶马河村处理个人事务。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东昌区兽医院原院长段俊杰违规领取电话费补贴问题。2013至2018年,段俊杰任东昌区兽医院院长期间,违规领取家庭座机电话费、个人手机电话费补贴共计5501.47元。因其已经退休,按照相关规定,确认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不再给予其政务处分,违法所得已收缴。
7.二道江区五道江镇卫生院院长武连红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五道江镇卫生院违反特种车辆使用规定,多次将救护车用于购买卫材、取送材料、接送卫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开会、学习、培训、上下班等非救护工作。武连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我行我素、破纪破规。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元旦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着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驰而不息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精神坐标、坚定本色初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敬畏意识,养成行动自觉,不踩“红线”、不触“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抵制和反对“四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紧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的,露头就打、决不姑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