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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纪委监委关于对三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 来源:柳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10 00:45:3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口镇半截甸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永昌贪污问题。2015年4月,张永昌任安口镇半截甸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安口镇政府办理大迫子水库占地补偿事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的40500元占地补偿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2019年4月21日柳河县纪委给予张永昌开除党籍处分。               

二、五道沟镇五道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玉邦贪污等问题。王玉邦任五道沟镇五道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0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顶名落在自己名下的村机动地粮食直补款共计41045.95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王玉邦分别于2010年和2013年,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将本村机动地对外发包,所得承包费入账后用于村集体经费等支出。2018年9月12日,柳河县纪委给予王玉邦开除党籍处分。

三、柳南乡辛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齐兆恩违反民主议事规则问题。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齐兆恩任柳南乡辛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将村集体的荒山对外发包,承包款共计8.5万元,入村账后用于村里费用支出。 2019年4月6日柳河县纪委给予齐兆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上述典型案例看,目前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纪律和规矩意识缺乏,脱离群众、滥用职权、与民争利,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威信和执政之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切实加以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