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中共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河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年鉴
作者: 来源:柳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07 08:29:11

     【基本概况】2018年,柳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共十五个职能科室。拥有行政编制50名(监察体制改革从柳河县人民检察院划转行政编制15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工勤编制人员4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中共柳河县纪委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7名,实有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4名。退休人员15名。机关在职中共党员39名。

【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学、深入学,做到学深悟透、常学常新,坚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精准运用上做文章。通过开展宣讲解读、专题培训、交流研讨、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形成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召开5次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与全县59个党委(党组)、47个纪委(纪检组)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下发落实“两个责任”《提醒函》106份。“清单分责、约谈督责、追究问责”一体推进,对“两个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完成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围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对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集中约谈3次,个别提醒谈话36次,全年共对10名管党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县委、人大、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协作和配合,县纪委牵头抓总,抓好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依法转隶干部9人,实现机构、职能、人员有效整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了改革重大事项、重要程序、重点环节依法有序全面完成。成立全市首个县级监察委员会,通过省纪委监察体制改革评估验收。着力构筑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探索完善配套衔接机制23项,形成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的高效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巡察机构机制】在组建巡察机构的基础上,配齐配强巡察机构组成人员,加强巡察干部人才库建设,重新修订了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7项配套制度;介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网;配合省委常规巡视、市委提级巡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做好工作联络和服务保障;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管理模式;同时,对全县扶贫领域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再落实;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事项,全年共开展两轮常规巡察、一轮软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截止2018年末,累计成立20个巡察组,对12个乡镇和27个县直部门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覆盖率达60%。巡察共发现问题381个,移交边巡边改问题45个,移交问题线索14件,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3人。

【纠正“四风”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文件14个。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专项治理、跟踪问效等方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全年共开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滥发津贴补贴等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5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批22件26人。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柳河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与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签订《责任书》96份。成立3个联合督查组,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任务完成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为柳河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驾护航。聚焦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其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5批9件25人。

环保督察】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50件信访件、省环保督察交办的51件信访件,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22个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坚持“一案三查”,注重以案促改,强化精准问责,全年共问责59人,对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4名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扫黑除恶】成立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设立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下发提醒函120份,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坚持“扫黑”“打伞”“破网”“拍蝇”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与政法、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及腐败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联合办案、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协作办法》。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结。全年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3件,立案10件,对90名具有前科劣迹行为的基层党组织成员给予党纪处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反腐败工作成效】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树立纪法意识,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审查调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综合运用审查调查措施,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紧盯“三类重点人”,形成从“单一问题”拓展“多个线索”、从“一般性质”案件延展为“关键少数”案件的有效态势。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制度执行,严格程序意识,全流程、规范化开展培训和监管,持续开展谈话场所安全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看护队伍水平,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目标。全年共使用本级谈话区368次,完成看护任务741人次,执行市纪委留置看护任务53批次260人次。

“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聚焦重点问题,坚持定向纠偏,强化靶向治疗,着力当好全县政治生态的“啄木鸟”和“护林员”。突出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力气,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和效果,全年开展谈话函询42人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问题倾向的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监督效果。持续在第三、第四种形态上出重拳,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势头蔓延。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2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4人次,占“四种形态”的31%;第二种形态250人次,占59%;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3%;第四种形态32人次,占7%。

警示教育】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功能,着力做好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实现“三不”机制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全年共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9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6场次,全县机关干部、金融机构人员共计3000余人受到教育。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尊崇宪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全县共有1.5万人参与。突出廉政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作用,县四个班子领导充分发挥表率示范,带头参观学习,形成“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全年共组织13批次3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全年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6批46起66人。

作风建设】以“三进一创”活动为主要载体,围绕查“八不”、破“五弊”,共征求意见建议359条,查摆问题265个,制定整改措施276项,全部完成整改,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严格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对21名工作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监督管理,全年对8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深刻汲取邱大明案件教训,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四对照四检查”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

机关党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50余次。充分运用“廉政讲坛”“廉政微课堂”“主题党日”等党建平台,通过开展岗位轮训、以案代训、个案专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全年共选派1名纪委副书记到市纪委挂职锻炼、15名乡镇纪委书记分批次到市、县纪委轮训,组织8名领导干部到上级纪委参加培训学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依法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知识竞赛、“学习十九大精神,展卫士风采”摄影书画展、“书香砺初心”读书朗诵、“拥军徒步行”参观军营、“启航杯”排球赛、纪检系统羽毛球赛等党建活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