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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河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年鉴
作者: 来源:柳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06 06:42:23

 【基本概况】2019年,柳河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共十五个职能科室。拥有行政编制50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工勤编制人员4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中共柳河县纪委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22名,实有事业编制14名。退休人员17名。机关在职中共党员69名。

【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学、深入学,做到学深悟透、常学常新,坚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精准运用上做文章。通过开展宣讲解读、专题培训、交流研讨、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形成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合贯通学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召开18次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2019年柳河县纪委监委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柳河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采取签订责任书、约谈提醒、检查考核等方式,推进明责、督责、问责有机统一。组织签订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责任书107份,约谈152人次,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2019年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完成对全县15个乡镇、3个街道和47个部门责任制考核工作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柳河县纪委监委始终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协同推进“三项改革”。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成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机构组建、编制划转及组长选配工作,实现对县直55个部门派驻监督。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和“两个为主”要求,完成派出监察机构改革,县监委向15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拓展延伸。

【巡察机构机制】围绕巡察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了五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常规巡察,启动实施了地房屋征收、营商环境两个专项巡察,发现问题83个,移送问题线索21件。截至2019年末,累计对全县11个乡镇、37个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覆盖率达70.6%,稳步推进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按照上级巡察工作部署,与辉南县开展了交叉巡察,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取得良好效果。优化巡察人才库,有序抽调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促进了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县委统筹领导、全力保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组织实施,推进巡察汇报、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巡察督导环环相扣、有效衔接。坚持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严肃处置,督促被巡察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严格落实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汇报点人点事工作机制,通过巡察线索移交、问题反馈、约谈督责、督促整改等方式,提升巡察质效,维护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

【政治监督情况】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策情况的监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全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拆除违建别墅1栋,问责党员干部8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责党员干部8人,追缴人防结建费1089万元,督促住建部门建立和完善制度和审批流程12个。

【纠正“四风”情况】紧盯关键节点、关键事项、关键少数整治“四风”,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下发通知提醒与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发放礼品礼金、滥发津贴补贴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50余次。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深入排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签订各类承诺书574份。2019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案件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1起22人。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及2019年度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发放提醒函118份,监督举报联系卡2000张,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对15个乡镇及扶贫领域重点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50个,下发督办单24份。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柳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2019年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免于党纪处分1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5人。

扫黑除恶】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意识、主责意识,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在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推进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下实功、求实效。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监督举报联系卡和调查问卷3000余张,开展集中约谈3次,签订责任书90份,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制定《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办法》《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联合办案机制》等相关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5件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全部办结。聚焦精准“打伞破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其中涉恶腐败3人,失职失责14人。

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保障民生福祉和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贯彻执行,制定《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违纪案件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15人。督促责任部门完善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反腐败工作】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418件,立案317人,其中立案乡科级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6人,组织处理253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域内域外审查调查同步推进,2019年查办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8件,移送司法机关11人。重点查办了住建局原局长赵永江、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张效彦等一批有影响、有分量、层级较高、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形成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审查调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谈话审批程序、“走读式”谈话安全要求,做好“六必知”、风险评估、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人员交接等环节,全年执行看护任务476人次,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安全目标。

“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着力当好维护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1.3%,实现了以“惩治极少数”为基础,向“管住大多数”拓展,针对影响柳河政治生态、阻碍改革发展的腐败问题,精准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严肃惩治,形成震慑。坚持宽严相济,用活政策策略,对配合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63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警示教育】注重标本兼治、推进精准施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督促责任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警示教育治本功能,开展廉政教育“六个一”活动,2019年共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市县警示教育基地60批次2690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93场次5300人次,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竞赛,通过“清风柳河”微信公众号实时转载上级精神、刊发廉政信息,对111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发放廉洁从政倡议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拓展运用案件分析成果,全年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起35人,通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48次,廉政早课堂22起。加强自身廉政防控,坚定不移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出台一系列纪检监察机关内控制度,确保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持续防治“灯下黑”,从严核查处理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2019年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

机关党建】创新党建载体,开展重走抗联路、廉政书画展、“迎国庆”升旗仪式、“致青春心向党”趣味运动会、“迎新春”文艺汇演等活动30余次,增强了组织战斗力。以党建促脱贫,累计投入扶贫资金78万元,开展“四同”活动400余人次,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关爱留守儿童等行动,传承美德、助力脱贫。

坚持高质量深化“三转”,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全年组织干部教育培训728人次,选派14名纪检监察干部赴中纪委、省纪委参加培训,选派6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进行业务轮训,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党建工作会议和审查调查工作会议,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着力补短板、强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录、组织推荐等方式,选拔26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抽调25人次执纪审查人才库成员参与办案,干部队伍素质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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