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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纪委县监委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柳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1 00:57:22

为规范机关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以下简称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根据委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

1、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出现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2、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燃油管理,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实行一卡式管理。车辆加油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和驾驶员一同办理,加油回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保管。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不足时及时补充。非特殊情况下,驾驶员不得用现金加油,确因特殊情况需用现金加油时,经请示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3、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执法执勤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用车室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使用人员等),并经室或办案组负责人签字,交由办公室安排车辆,每台车辆都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4、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车辆使用结束后,要妥善保管车辆,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指定位置;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须停放在单位院内;双休日无工作需要,周五下班前所有车辆都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车钥匙交到办公室;法定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所有车辆都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将车钥匙交到办公室双休日及节假日如用车,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车辆使用完毕后,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将车钥匙交到办公室不得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小区、娱乐场所等区域。

5、严禁车辆私用私驾。禁止将车辆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员不得私用车辆,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调度与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需要用车的室(部),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出行车辆必须按工作需要路线行驶,工作结束后及时返回。

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与办公室沟通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2、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保养前办公室须按规定填写《柳河县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审批表》,经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到定厂家进行维修(因公出差在外地等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司机自行在外修理,否则不予报销。办公室要按照年检、保险日期提前进行年检、保险,不得出现迟检、断保现象。

车辆费用管理

1、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办公室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

2、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履行报销程序。

事故处理

1、驾驶员违章驾车,产生的扣分及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单位不予处理。因违章驾驶、停放车辆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2车辆私用、未经批准或驾驶员未经允许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而造成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并由驾驶员全额赔偿,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车辆如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立即向分管办公室领导用车室(部)分管领导报告,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4、因其他原因出车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划分及处理事宜由委领导议定后再做处理。

    六、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2、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车辆

七、附   

制度2019524日起执行,本制度由柳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