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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18 08:18:02

  

 

 

 

 

 

 

2021年度

 

 

中共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公开

 

 

 

 

 

 

 

 

202111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表

三、一般共预算部门总支出功能分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九、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全县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乡镇(街道)党(1)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开展的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以及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开展的巡察工作进行指导。联系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乘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也可对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乘公用权、康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恰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贵;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县本级纪检监察方面规定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外逃人员情况,统筹制定全县工作计划。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乡镇纪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共产党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内设1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本单位为共产党机关,2021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无下设预算机构。

2021年实有人员86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离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另附: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表格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5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5.37万元,增加18.13%。其中:当年收入751.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5.37万元,增加18.13%。其中:基本支出75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省纪委要求补充空编人数,人员增加,导致费用等增加。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5.37万元,增长18.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其中: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其中: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xx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

四、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中国共产党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5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5.37万元,增加18.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费用等增加。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中国共产党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21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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